文字解读 |《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激励政策(试行)》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15:39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全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聚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样板片区建设水平,市委农办按照“强优势、补短板”的思路,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激励政策(试行)》。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山东省数字农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威海市实际制定。

三、制定过程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市委农办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特点,起草了《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激励政策(试行)》,7月10日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7月17日提交市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

四、制定意义

《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激励政策(试行)》制定突出了三个方向:一是聚焦农业农村的大事要事,特别是中央、省级关注的事项;二是聚焦当前急需补齐的短板;三是聚焦能够产生综合成效、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果的事项。旨在鼓励和调动各区市、开发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高质量推动粮食生产、产业升级、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五、内容解读

《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激励政策(试行)》全文包括粮食生产、产业升级、农业新质生产力、片区建设、改革创新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粮食综合产能提升。鼓励各区市聚焦“稳面积、提单产、强保障”,高质量完成各项粮油生产任务。

二是支持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主体依托优势特色农业,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

三是支持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依靠市场力量发展节能宜机的现代设施种植业,推进种植业传统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

四是支持乡村振兴样板片区建设。鼓励样板片区持续深化抓村连片、示范带动有效路径,加快构建“抓一半带一半”格局。

五是支持乡村振兴领域改革创新。鼓励各区市立足实际,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政策原文:《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激励政策(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