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集中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1:42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打击农药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威海市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

 

威海市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药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及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依据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服务“三农”的定位,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农药的监督管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实行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清理无证照生产经营和超范围农药行为;严格规范农药的包装、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严查农药使用环节超限使用农药等问题,依法保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市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全市农药集中销售场所;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及被群众多次举报的单位;全市农药物流配送中心;宣传销售农药的主体;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鼠药、农药的农村大集小商贩、小卖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整治重点:杀虫剂、杀鼠剂、杀菌剂、除草剂、种子包衣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和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经营农药;经营国家禁用高毒农药;非限制使用农药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农药标签是否规范 ;农药经营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是否履行。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农药市场综合监管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面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全市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核查清理工作。检查农药经营许可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查处各类农村合作组织的无证照经营农药行为;规范通过网络媒体开展宣传销售农药,扩大产品性状及虚假宣传行为。彻底清理和打击农药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药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严厉查处检验质量不合格的农药。重点检查有违法行为记录和受到质量投诉的单位,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者要按规定建立购销台账或经营档案,对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有关档案的,依法责令改正,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二)加大农药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对举报反映生产经营单位的假劣农药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要认真梳理,重点掌握、及时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上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立案查办的大案要案和市场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案,纳入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对失信违法违规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加强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牵好头,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执法机制,做到各尽其责、紧密配合,为我市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农药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和依法处罚的情况予以监督。各区市负责本辖区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和乳山市专项检查农药经营店不少于50个,农药限制使用定点经营店不少于10个,高区、经区、临港区和南海新区要全覆盖。各区市要做好农药市场相关信访事项受理工作,协调处理解决农民投诉问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负责监管区域经营业户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区市和镇街分级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要积极服务各农药经营业户,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公开曝光大案要案的查处结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诚实守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农药市场经营氛围。各区市要将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于9月12日和11月5日前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