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专家解读 | 《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45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种植业推广站站长正高级农艺师姜勇对《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

粮安天下,种筑基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振兴工作。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强调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2021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专题研究我国种业发展大计,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2021年10月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是继1962年出台《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后,再次对种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在我国种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现代种业产业,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172号)等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11个部门,制定了《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智慧种业,加快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全面增强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立健全现代种业发展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度考核。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开展工作实绩评价。

完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现代种业专项、省农业良种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科技资源落地威海。实施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意见,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种畜禽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实现种用畜禽健康发展新突破;支持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育种人才引进;支持良种创新及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建设。加强资金统筹,积极支持种质资源库、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实施新品种(系)研发推广等,不断加大新品种、良种及技术推广力度。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农业种业试验、繁育、加工等专用机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种业企业。探索开展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业务。落实小麦、水稻、玉米等制繁种政策性保险,鼓励市、区开展大豆、花生等特色作物制繁种保险。

保障种业及设施用地。保障种业科研、良种繁育基地及设施用地,对确需要建设的农业种质资源库、质检设施、种子加工车间等用地,应根据农业农村规划,优先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并依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用地供给。

深化种业科研领域改革。完善种业科研考核评价机制。对推广规模大、综合效益好的优良品种育种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省省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支持育种单位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种质资源、品种、技术等成果。鼓励科研人员按照规定到种业企业兼职、任职或离岗创业。

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充分利用威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引入硕士、博士研究生改变我市育种人才短缺现状。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定向培养种业人才,促进种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建立育种工作站,鼓励扶持企业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积极推荐种业人才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种业高级专家按程序实施延迟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品种选育、试验审定及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利用等工作,其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重要依据。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字解读 | 《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一图读懂 | 《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视频解读 |  威海种业创新如何发展?办法来了!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种植业推广站 王浩哲;联系电话:523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