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犬只产地检疫工作,有效防控狂犬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犬只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经相对人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的程序,市畜牧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2026年威海市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审核工作,威海市友佳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详见附件)符合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资质要求,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威海市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名单
威海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6年7月8日
附件
威海市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实验室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