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25年强农惠民富农补贴政策汇编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16:07    浏览次数: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具有涉及面广、惠及群众多、资金数额大的特点,自2016年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申报主体条件:在耕地上种植小麦的农民。

补助标准: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区市、开发区根据实际核定的小麦面积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要统一。

工作流程:补贴发放按照种粮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村乡县“三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工作情况上报等程序进行。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是国家为提升大豆产能、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模式而出台的专项补贴政策,重点在种子、化肥、农药、机具等物化投入及社会化服务环节对种植主体进行补助。

申报主体条件:全市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主体。

补助标准:250元/亩(中央150元、省级50元、市级50元)。

工作流程:首先,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主体自主申报,镇村审核后同种植主体签订种植协议,种植主体按照协议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县级主管部门对种植面积和种植模式进行核定,确定补贴资金数量并公示,最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植主体手中,一般每年12月底之前,补贴资金可以发放到位。

三、小麦“一喷三防”补助

“一喷三防”是指在小麦生长中后期使用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等混配剂进行喷施,达到防病虫害、防干热风、防早衰的目的,是一项提高小麦粒重、实现增产增收的关键技术措施。

补助对象:组织开展“一喷三防”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作业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补助标准:由各区市、开发区根据实际种植的小麦面积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要统一。

工作流程:可采用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方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喷洒作业服务或喷防物资的方式补助。采取资金补助的要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根据农业农村部门与补助对象签订的任务合同及验收凭证兑现补助资金。

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为了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项惠农政策,主要目的是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培育农机装备新质生产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实现粮食增产提质、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提供坚实支撑。

补贴范围:我市执行省定标准,享受补贴的机具需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一共24大类,具体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灌溉机械、收获机械、设施种植机械、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畜禽养殖机械、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水产养殖机械、捕捞机械设备、种子初加工机械、粮油糖初加工机械、棉麻蚕初加工机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农用动力机械、农用搬运机械、农用水泵、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等。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我市执行省定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申报流程: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市)级结算、直补到卡”。购机者按市场化原则自主购机,购机行为完成后,自主向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通过山东农机补贴APP提交补贴申请。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经过资料审核、机具核验、公示等程序后,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县(市)级财政部门通过山东省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

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服务,引导小农户接受以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申报主体条件: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补助对象: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农户或服务主体,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农户和服务主体,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项目任务实施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补助依据:以服务主体和被服务对象共同认可的服务面积为依据。

补助标准:项目任务实施县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合理

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服务市场发育成熟、农民认知和接受程度高的环节,对其补助标准可相应逐步降低。

申报流程:(一)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并报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二)选定服务主体。项目任务实施县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三)组织项目实施。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地块、内容、标准、价格、时间等;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完成后,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四)开展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县要及时组织验收,对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五)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申报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六、种植业政策性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通过保费补贴,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提供的物化成本保险保障。它是政府支持农业,增强农业生产抗险、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一)中央政策性保险

1.险种: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性大豆保险,政策性花生保险。

2.补贴标准: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中,各区市保费32-34元/亩。保额1000元。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中,各区市保费42-44元/亩。保额950元。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政策性大豆保险中,各区市保费19元/亩。保额350元。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政策性花生保险中,各区市保费24元/亩。保额600元。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

3.投保条件: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种植主体。

4.参保方式:一种是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所有种植户均可到农作物种植所在地村委报名参保;一种是保险公司直接组织,大户或规模化经营主体可以向农作物种植所在地承保公司报名参保。

(二)省级政策性保险

1.险种:苹果保险,温室大棚保险,桃保险。

2.补贴标准:苹果保险中,各区市保费200元/亩。保额4000元。财政补贴60%,农户承担40%;温室大棚保险中,分为日光温室保险和钢架大拱棚保险两种,保险金额和保费标准分为四挡,投保时,按温室大棚总体情况选择不同标准的保险金额,并交纳对应的分档保险费。日光温室一档保费230元,保额18000元;二档保费380元,保额33000元;三档保费460元,保额46000元;四档保费570元,保额60000元。钢架大拱棚一档保费230元,保额9600元;二档保费330元,保额15000元;三档保费420元,保额22000元;四档保费550元,保额30000元。苹果保费200元/亩,保额4000元/亩。保费承担比例为农户40%、省10%、市10%、县40%。财政补贴60%,农户承担40%;桃保险中,各区市保费150元/亩。保额3000元。财政补贴60%,农户承担40%。

3.投保条件:苹果、大棚、桃种植主体。

4.参保方式:一种是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所有种植户均可到农作物种植所在地村委报名参保;一种是保险公司直接组织,大户或规模化经营主体可以向农作物种植所在地承保公司报名参保。

(三)地方优势特色保险

1.险种:乳山葡萄保险,乳山蓝莓保险,乳山生姜保险,乳山茶叶保险,文登西洋参保险,经区无花果保险,保险险种根据各区市具体情况调整。

2.补贴标准:葡萄保险中,保费150元/亩。保额5000元。财政补贴50%,农户承担50%;蓝莓保险中,保费150元/亩。保额5000元。财政补贴50%,农户承担50%;生姜保险中,保费225元/亩。保额7500元。财政补贴50%,农户承担50%;茶叶保险中,保费90元/亩。保额3000元。财政补贴50%,农户承担50%;西洋参保险中,保费300元/亩。保额1000元。财政补贴60%,农户承担40%;无花果保险中,保费120元/亩。保额2000元。财政补贴60%,农户承担40%。

3.投保条件:苹果、大棚、桃种植主体。

4.参保方式:一种是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所有种植户均可到农作物种植所在地村委报名参保;一种是保险公司直接组织,大户或规模化经营主体可以向农作物种植所在地承保公司报名参保。

七、畜牧业政策性保险

畜牧业政策性保险是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建立由政府、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畜牧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畜牧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保费补贴品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

参保对象:参保对象为全市所有养殖以上品种的所有农户、家庭牧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养殖主体必须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才能参保;参保的养殖主体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保险责任范围: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的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养殖业保险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疾病和疫病、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政府扑杀等。

保障水平: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具体标准为: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保险费率为6%;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奶牛保险保额10000元/头,保费500元/头,费率5%。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补贴。

赔偿处理:1.能繁母猪: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保险母猪因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2.育肥猪:保险育肥猪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死亡的,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育肥猪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根据死亡保险育肥猪的尸长或尸重对应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赔偿金额20-800元/头不等。3.奶牛:在保险期限内,符合投保合同中相关原因造成奶牛死亡的,按照10000元/头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