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5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1-26 09:28    浏览次数:

我单位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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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确认表

整改任务

省方案65:农业面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实。省农业农村厅在部署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工作中放宽要求,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禁用的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仍在普遍销售使用。

整改目标

及完成情况

省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全省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基本建立,严防违规销售使用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

威海市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严防违规销售使用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市废旧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

完成情况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地膜回收处置网络体系进行了优化升级,正式建成以3个回收中心、49个固定回收站点为主,农田临时回收点和村庄生活垃圾站为补充、覆盖全市的废弃农膜回收贮运网络,完成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及具体落实情况

省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

(一)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摸底调查;2022年6月底前,出台农膜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部署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二)2022年年底前,在1—2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全覆盖网络试点,每1—5万亩覆膜区域建设1处农膜回收站(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废弃地膜回收贮运网络,实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三)在地膜销售使用关键时节,开展地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将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列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销售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行为。

(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定期举办农膜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引导科学使用农膜。

威海市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

(一)2022年3月底前,对全市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省统一部署,分解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废弃农用薄膜全面回收利用工作。

(三)2021年至2022年,推动乳山市建设农膜大县,完善乳山市废旧农膜回收、贮运、再加工网络,推广0.01毫米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全市废旧农膜薄膜回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体系。

(四)抓好农用地膜生产、销售环节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农膜地膜违法行为。将农用地膜产品列入《2022年流通领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内,加强流通环节地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销售禁用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的行为依法处置。研究制定《2022年流通领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将农用地膜产品列为必抽检产品。在春耕备耕、秋收秋种等地膜销售使用关键时节,开展地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将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列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重点。

(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定期举办农用薄膜污染防治主题的现场会议、宣传活动等,引导农用生产者科学使用农用薄膜,积极捡拾残留农用薄膜。

具体落实情况:

(一)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摸底调查。我市早在2020年就已经开始探索建立“村镇收集、市集中处理”,农户、村、镇、企业共同参与的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网络。截至2022年3月的摸底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共有废旧农膜回收点52个,其中,28个获得过政府补贴、24个自主运营;荣成和乳山各有废旧农膜回收再加工企业1家。

(二)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在春耕春播、秋收秋种等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印发《农用薄膜科学使用回收专项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回收专项行动,推行废弃农膜集中捡拾,分区域逐村、逐地块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对田边、路旁及沟渠内的废弃农膜进行集中回收处置;同时,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加强对农膜使用者的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清理农田面积100余万亩次,清理废旧农膜7000余吨、回收再利用废弃农膜3000余吨,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处置水平持续提高。

(三)试点先行,持续优化升级全市地膜回收处置网络体系。2023年,乳山市圆满完成省级农用薄膜污染治理项目(农膜大县项目)建设任务,宣传推广标准地膜15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00亩,建成废旧农用地膜回收站点60处,回收再加工企业1处,同年在全国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在乳山经验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区市废弃农膜产生数量、分布区域、运输距离和处理去向,按照长期固定、布局合理、便捷高效、常态运行的原则,我市在2025年上半年,对全市地膜回收处置网络体系进行了优化升级,正式建成以3个回收中心、49个固定回收站点为主,农田临时回收点和村庄生活垃圾站为补充、覆盖全市的废弃农膜回收贮运网络。

(四)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的宣传培训。在抓好网络体系建设和强化执法监督的同时,我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GB/T 13735-2017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积极推广0.01毫米标准地膜、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现场观摩活动322次、培训人员1.6万人次、发放明白纸20余万份,全市农膜处置率达到92.44%,高于92.00%的全省平均水平,对缓解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

情况

20251028进行自我验收;

20251124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销号验收;

2025年11月26日—12月9日进行销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