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威海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专家库的公告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17: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履行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学性,规范全市耕地保护全过程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专业专家,建立我市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要求

本次征集进入全市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关项目审查论证以及外业核实相关技术工作,为耕地保护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提供业务咨询或提出建议意见。

二、申报条件

(一)驻威各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

(二)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工程现场踏勘等外勤工作和技术评审工作;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国土资源、农业种植(农技、植保、土肥等)等相关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不低于5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无违法违纪、失信、被开除公职或曾经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按邀请、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三种方式进行征集。新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威海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

(二)入库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对专家库中对应业务范围专家、新增专家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库。

四、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扫描件);

2.个人填写《威海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专家申请推荐表》,属单位推荐的,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如与上级政策要求调整,将根据调整结果调整专家库人员。

2.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标准条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数不限)或有意愿申请入库的个人,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威海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专家申请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可编辑)报送我局。

联系人:姜宏浩

联系电话:0631-5202329

邮箱:nyncjntglk@wh.shandong.cn


附件:威海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专家申请推荐表.doc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