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的通知》(威农委〔2021〕3号)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补助的通知》(威农字〔2023〕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确定2022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补助项目申报主体16个,认定金额2377.5万元,补助资金475.5万元,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业补助项目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