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威海市畜牧兽医典型案例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09:10    浏览次数:

案件名称:××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假兽药案

基本案情介绍:2023年2月10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称,××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假宠物疫苗。2023年2月15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独立建筑,分上下四层,独立通道。一楼为猫咖,二楼为顾客接待室、柜台、货架、宠物美容室、门诊室、药房及手术室,三楼为宠物饲养室,四楼为员工宿舍。我局执法人员在四楼员工宿舍的冰箱内发现已拆封的“卫佳伍”疫苗34瓶和“卫佳捌”疫苗21瓶。上述2种疫苗标签上的信息与“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登记信息不符,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采买疫苗的合法手续和进行疫苗接种的记录。该公司负责人×××称系从网上购买上述疫苗,无法提供疫苗的来源,也无法提供疫苗的使用记录。在二楼门诊室的垃圾桶内,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有给宠物接种“卫佳捌”疫苗后的疫苗空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我局当日进行了立案,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举报人在其提供的证据上签字按指纹。

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通知书》,要求登记保存物品做无害化处理,处理结果要以书面报告形式于2023年3月1日前报我局。

3月1日,××宠物服务有限公司将登记保存物品做无害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于报我局。

违法依据条款:《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处罚依据条款: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的规定,××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卫佳伍”、“卫佳捌”疫苗为假兽药。

依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农办政函〔2012〕24号)第二条“关于宠物诊疗机构使用假劣兽药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宠物诊疗机构使用假、劣兽药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的解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的规定。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自由裁量基准依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四条“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2.【一般】(1)违法情形兽药使用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2)处罚标准:责令其立即改正,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信息: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假兽药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已依法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由于受到有效药物靶向性、手术用药限制、非食用畜产品等多种因素影响,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和人用药人占据动物诊疗行业用药的不小份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行为也屡有发生,造成对正规兽药市场的冲击。此外,相关行业对宠物使用违规兽药的安全性还缺乏足够的研究,对其危害性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动物诊疗机构的发展和依法监管,事关动物诊疗市场和兽医执业行为,事关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安全。查处动物诊疗机构的违规用药,是《兽药管理条例》在动物诊疗行业中的再延伸。查处违规用药案件,是对执法人员综合知识的考验,既要有兽药机理、药剂学的专业知识,又要有证据收集、证据筛选、证据固定的综合业务素养。对年轻执法人员来说,具有相当的挑战性。同时,学会在负责案件中培养执法能力,也是每名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成长的必由之路。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在采购兽药时,应向兽药销售者索取《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采购和使用兽药应当严格把关,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对兽药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质量等内容逐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采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