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管理 / 通知公告

威海市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群众监督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50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我市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侵占问题。

3.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违规侵占挪用等问题。

4.村集体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为他人担保问题。

二、受理电话

(一)区(市)

环翠区工作专班:0631-5321701

文登区工作专班:0631-8452354

荣成市工作专班:0631-7595608

乳山市工作专班:0631-6660091

高区工作专班:0631-5673279

经区工作专班:0631-5975567

临港区工作专班:0631-5581884

南海新区工作专班:0631-8963771

(二)威海市

威海市工作专班:0631-5236900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按照区(市)、市级逐级受理的原则,通过电话方式受理侵占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的有关问题。区(市)、市级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四、受理要求

1.坚持“谁举报谁举证”,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问题情形及线索。

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3.对于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受理范围的监督举报事项,请依法依规通过有关渠道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