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上2000吨以上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企业给予补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升级。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补助申报工作,扶持我市苹果、西洋参、无花果、花生、大姜、茶叶、葡萄、食用菌、甘薯、大樱桃、蓝莓、梨等十二大特色产业的农产品分拣、冷藏、加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产品加工设备投入,对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并竣工投入运行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40%给予补助,最高补贴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近年来共为威海胶东伯瑞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11个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补助资金9000余万元,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二)开展农产品冷藏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对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照每个项目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共为69个主体争取补贴资金2371万元。促进了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2022年威海市农产品加工补助工作,重点支持农产品分拣、冷藏、加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食烘干等设备投入,同时将加工设备配套的称重、清洗、分级、检测、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投入纳入补贴范围,持续提升我市精深加工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产品增值、农民增收。
二是扶持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苹果、西洋参、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产业中开展全产业链发展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评选活动,并对获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进一步促进威海市农业特色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全产业链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激励产业发展活力,实现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开展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建议上级部门今年实施方案扩大补贴范围将农业企业等纳入其中,按照“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为重点,在乡镇、中心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以水果、蔬菜为主要品类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帮助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错峰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
尊敬的李明珠、孙玉鼎委员,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今后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王大玮 联系电话:1786097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