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10:33    浏览次数:

姚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产品养殖与加工装备纳入<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政策

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即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购置的先进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全部公开公示。购机补贴政策相对稳定,3年为一周期,根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年度进行微调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8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5亿元,共补贴各类机具1.71万台(套),受益农户16.23万户,极大改变了我市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化作业水平。2021年,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0.5%,全省位列前茅。

二、关于补贴机具的范围认定

《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鲁农机计财字〔2021〕8号)规定办理补贴申请的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关于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

《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积极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步伐,并按照规定列入补贴范围。同时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温室大棚骨架和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等。

四、关于天智创新技术研究院研发的鱿鱼掏黄设备、鱿鱼须切组设备、鱿鱼冷冻块包装设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之事

我们与山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以上提到的产品属于创新产品,目前尚没有出台相关的鉴定大纲,无法开展产品鉴定。我们建议天智创新技术研究院,通过走农机专项鉴定产品或者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之路。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刘新兵  联系电话:521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