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10:13    浏览次数:

孙战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供销系统发挥作用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支持供销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1〕18号),组织全系统全面启动了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至2021年底,共完成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2万亩次,托管土地16万亩。

(一)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采取“纵横联合”的方式,对上,与省供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省级资源支持。对下,县级层面,采取自建或与农业大户联结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农业服务公司,按照“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新模式,构建“三化五统十服务”机制,打造县级服务平台;镇级层面,强化镇级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村级层面,积极发挥村“两委”组织优势,合作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已培育了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主体,建设了18个镇级为农服务中心,对接了140多个村集体或其领办的合作社,初步构建了区(市)、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二)灵活合作模式,强化利益联结。为实现村集体、农民、供销服务主体三方共赢,主要采取三种合作方式:1.全程托管,约定提成。服务主体提供耕、种、管、收、烘、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作业服务。以“特色保险+农担贷(强村贷)”为支撑,保底承诺,约定提成。2.环节托管,订单服务。供销服务主体将耕、种、管、收等服务体系分成多个环节,经营主体按需求向服务主体购买单环节或多环节作业服务。3.固定收益,自主经营。双方协商约定固定收益,供销服务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适度规模化经营,强化科技支撑。村集体或合作社将土地相对集中,最大限度连方成片,叠加供销服务主体农资联采直供、智能配肥等优势,亩均降低成本100元以上。针对山坡地地力差、灌溉难、投入产出比低等现实情况,大量应用良种良技良法,精选小麦、玉米等抗旱品种,通过引进推广种子包衣、施用保水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秸秆还田等农业新科技,较好解决干旱、地力不足等问题,促进粮食稳产增收。

二、突出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一)政策激励发展壮大服务主体

2021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了《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的意见》(威农委〔2021〕3号),每年认定一批市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典型,每个奖励50万元。支持各区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示范县创建,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水平,市级以上示范社、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部实行电算化核算,对达标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100个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奖励1万元。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起步晚、规模小、散而弱、服务带动能力有差距等实际问题。2021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局认定了5个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典型示范单位,每个奖励50万元。评选了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示范县,每个奖励50万元。

(二)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共16万亩,总投资24700万元,其中建设平塘、农井、蓄水池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487处,占总投资的52%;完善机耕路117公里,占总投资的23%;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地力培肥12500亩,目前项目已完工并发挥效益。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共22万亩,计划总投资43002万元,建设农田水利设施339处。2023年以后,农田建设的重点转到老项目区提升改造方面,整合资金对原项目区平塘、农井、泵站、输水管道等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更新维修,保障农田建设项目用得好、用的住。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将及时督促县级和镇、村或农经营主体签署资产移交合同,完成资产移交,压实谁使用、谁管护的管护责任。适时引入第三方、社会化、市场化管护主体,探索使用收费制度,提高专业化管护水平。积极推广“先建后补”建设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流转土地,按需建设农田水利设施,财政资金按比例给予奖补,以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不足、后期管护难落实的问题。

(三)创新推动信贷担保和专项保险产品

1.积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截至12月底,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管理中心与11家驻威金融机构实现实质性合作,全市在保项目1689个,在保余额达到14.73亿元,单个项目平均额度为87.24万元。从合作规模看,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在保金额列前三位,分别达到7.28亿元、3.68亿元、2.22亿元。

2.稳步推进最低收益险。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农户参与小麦玉米最低收入险投保面积17.48万亩,财政共补贴资金531.66万元,受益农户达到1.5万户。创新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在全省率先实施主粮作物最低收入险补贴政策,对单季种植小麦或玉米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100亩以上的村集体给予补贴,补贴面积8.38万亩,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63.97万元。

(四)中央资金向生产薄弱环节倾斜

2020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2020年项目资金1648万元,任务面积23.8万亩;2021年项目资金1993万元,任务面积24.3万亩;2022年项目资金636万元,任务面积7.95万亩。项目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聚焦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短板,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重点支持服务成本高、短期收益不明显和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多环节或全程托管服务。对丘陵山区单位项目扶持标准增加10%,作物亩均补助提高30元。

三、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一)打造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高效运营的农业服务体系。

针对小农户对接市场难度大、抵御风险能力弱和农业社会化组织分散服务效率差、成本高等问题,威海市充分发挥镇政府组织引领和村集体“统”的作用,积极推进服务模式创新。

1.统筹整合资源。统筹整合行政、社会、信息服务资源,建立42个镇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开展多功能、综合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每个镇域服务中心统一设立农业类“一站式”政府服务窗口,培育引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确保农民获取涉农服务“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腿”。

(二)积极延伸拓展,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效能。

1.开展粮食作物全程托管服务。在抓好农业生产托管“菜单式、保姆式”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农业社会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产前服务重心由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供应向标准化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政策帮扶等转移;产中服务重心由增产技术指导向农资统购、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智能管理等生产托管服务转移;产后服务重心由传统收购向加工仓储、品牌营销等增值服务转移。

2.打造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农产品加工补助政策,为43家主体补助资金3585万元,撬动农产品加工投资3.26亿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43个;制定发布省级果茶地方标准6个。为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智慧农业基地提供全链条社会化服务。

(三)规范操作流程,农机手标准化管理。

规范作业机手制度管理。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手进行规范管理。《规范》中明确了机手技能学习,驾驶证审验、身体条件等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或者更换驾驶证。在拖拉机审验、驾驶证申领或更换时,对驾驶员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进一步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意识。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523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