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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6)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1日 10:03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市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6)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政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5号

邮政编码:2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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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1-5204182


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效果不好。荣成市宁津街道国建养猪场、乳山市南黄镇刘大伟养猪场、文登区李仙庄南邵霞养鸡场等粪污晾晒池围堰破损,异味明显,禽舍冲洗废水经两级简易沉淀后直排外环境;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沼渣出料口未封闭,沼渣存储车间封闭不严,异味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

按照“配建到位、规模匹配、运转正常、台账规范”的原则,3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整改完成并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异味污染。


整改措施

(一)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3 个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做到设施正常运行、容量匹配。(二)3个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完成整改后,由相关区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具核查文件。(三)加强日常巡查,指导 3 个养殖场做好设施日常维护,完善粪污利用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现象。(四)2021年8月底前,督导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采取封闭沼渣出料口、改造沼渣存储车间等措施,减少异味污染。(五)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和指导服务,确保粪污处理设施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行。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按照《威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荣成市宁津街道国建养猪场、乳山市南黄镇刘大伟养猪场、文登区李仙庄南邵霞养鸡场全部建设和完善了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设施建设,实现设施正常运行、容量匹配,并由相关区市畜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具了验收核查文件,多次现场督导没有发现污水外溢、粪便乱堆乱放的现象。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针对问题采取了封闭沼渣出料口、改造沼渣存储车间、安装除臭设施等措施,减少异味污染。核查现场未有明显异味。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汛前畜禽养殖有关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市定期对畜禽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服务。

按照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要求,2022年7月5日,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3个养殖场和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整改结果符合《威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