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为引导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威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办发〔2018〕56 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程序及相关要求
各区市本着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区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入选名单,家庭农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认定的取消其市级示范场称号,两年内不得申报。
二、上报材料
1.第七批家庭农场示范场推荐报告(正式文件)
2.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第七批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申报书(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同时发送Word版、PDF版至邮箱)。
三、其他要求
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公平公正。按要求应实行但未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家庭农场,不得推荐申报市级示范场。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雅芹 0631-5237151
邮 箱:nyncjzcggk@wh.shandong.cn
附件:1.威海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标准.docx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