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1号)对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市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定位,共同富裕必须城乡共富,城市精致包含乡村精致,争当全省排头兵离不开农业农村工作走在前,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1号)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党代会和“两会”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三农”支撑。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2022年威海市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要求。文件明确提出了2022年我市“三农”工作总体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精致化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为引领,深入实施 “11222”工程。
(二)明确2022年威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威海工作实际,文件从七个方面对2022年威海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可以概括为“守住两条底线、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两个保障”。“守住两条底线”就是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三个重点”即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强化两个保障”就是加大政策保障和改革创新、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强化保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文件明确要求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用地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达到7%以上,对符合报批要求的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项目,优先做好新增指标的保障工作。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发挥乡村首席专家的带动作用,2022年新招募乡村振兴首席专家600名以上。将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作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8000个。深化“三农”领域改革,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五、关键词解释
“11222”工程:第一个“1”,是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这一政治任务;第二个“1”,是依托千里山海自驾旅游公路,打造一条乡村振兴致富路;第一个“2”,是坚持陆海统筹,突出山、海两大特色;第二个“2”,是重点发展 20 个优势特色产业;第三个“2”,是持续打造 20 个乡村振兴样板片区。
乡村建设行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六、政策解读人
李晓宾,市农业农村局农办秘书科科员,联系电话5207616。
政策原文:《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