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1.发起部门: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配合部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检查对象: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修玉农资经营部。
二、检查时间
2021年9月2日-2021年11月2日
三、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市农业农村局检查事项为:农药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2.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为:广告行为检查。检查内容为:农药广告是否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农药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说明有效率;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3.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4.检查方式: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