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5:43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求,扎实推动威海市农药监督检查工作,决定对农药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1.检查部门: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检查对象为:威海市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

二、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检查事项为:农药产品质量、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2.检查时间:2021年5-6月、8-9月。

3.抽查比例及频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全年2-3次。

4.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5.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三、强化抽查结果应用

1.加强抽查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谁抽查、谁负责、谁公示,对抽查结果正常的检查对象,抽查结束后应该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部门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2.加强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同时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