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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根据《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农业行业)评定及监测办法》(威农字〔2018〕108号)要求,2021年1月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进行监测,经审核确认,决定公布 133个市级示范社,公布后的市级示范社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发展能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带动作用。
附件:1.2021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pdf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