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动物诊疗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7:19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1.发起部门: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配合部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公安局

3.检查对象:威海市动物诊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2月15日

三、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市农业农村局检查事项为: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进药、用药记录,宠物饲料购销台账。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为:登记事项检查。具体内容: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

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

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

驻在场所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3.市生态环境局检查事项为:①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② 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检查,包括:对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分类、存储、登记、交接等开展监督检查。

4.市公安局检查事项为:是否按照规定和流程办理犬只登记,如要求先进行狂犬免疫,实测犬只身高体长,为登记犬只注射芯片,养犬管理服务费及时上缴国库。

5.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6.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7.抽查频次及比例:1次,抽查比例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