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7:34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根据省厅2021年度《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动态梳理并更新本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针对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需向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等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梳理汇总,对可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取消。现将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示。


2021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pdf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