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关于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局法规与科技教育科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我局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需向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等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梳理汇总,对可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取消。现将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xls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