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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案卷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4:12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案卷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事 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处罚日期




威农(饲)罚〔2019〕1号

对养殖者违法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杨树全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款“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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