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2018〕第1294号批示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8:38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市政府:

5月21日,接到张海波同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批示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6月1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按照龚正同志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加快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清产合资工作;三是保证质量。在资产清查全覆盖的前提下,要确保程序严谨、规范精细,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清查的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扎实开展工作。2018年度,我市制定了完成500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82个,占计划数的36.4%;开展农村集体招投标项目406宗,涉及273个村,金额6018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村民自治”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界定、农村清产核资、村务监督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依据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让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改革一切事项向群众公开、由群众做主、请群众监督,将改制决定权交予广大(村)居民,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将民主阳光决策贯穿于股民资格认定、资产审计评估、股权设置量化等关键环节和全过程,切实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三是规范改革程序。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改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改革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针对改革的群众上访事件;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推广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完全分离和分账运营模式。有效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激发了基层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全市改革村净资产增加10.1亿元,增长16.7%。

(三)组织工作培训。5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6月4日,组织举办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暨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各区市、各镇街农业经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1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传达学习了龚正省长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讲话精神和市领导工作要求,讲解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务操作及工作要求、清产核资系统填报方法和农村产权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要求,强调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我市规范有序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改革工作督导,督导各区市积极贯彻落实龚正省长讲话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加快工作力度,规范操作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省定贫困村开展产权改革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产权改革工作任务。

(二)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畅通产权交易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农村各类产权信息发布、产权鉴证、组织交易等服务。2018年村(居)集体资源发包、固定资产购建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由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组织招投标。最大程度增加农村集体收入,减少村级支出。

(三)加强经济股份合作社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发挥实际作用情况、章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开展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资产和资源的运营情况、收益分配等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股东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引导经济股份合作社发展转型。充分利用改革后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的优势,选择推广壮大集体经济成熟做法,实现强村富民。在条件具备的村,推行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全分离模式;条件暂不具备的村,推行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分账运营模式。做好改革前和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衔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村(居)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改制后经济股份合作组织财务监管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五)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土地确权成果,积极探索土地入股、抵押贷款等融资机制。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土地规范高效流转,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强流转风险防控,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威海市农业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