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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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农业行业)评定及监测办法》失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1日 17:21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与海洋局: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农业行业)评定及监测办法》评估,决定《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农业行业)评定及监测办法》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农业行业)评定及监测办法

威农字〔2018〕108号

WHCR—2018—

0180002

2019年

1月1日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