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做好农田排涝工作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迅速部署行动,摸清内涝底数,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农田排涝设施。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做好农田排涝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