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0:08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蔡曙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方面。一是出台了《关于推进精致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对农村“撂荒地”管理,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进撂荒地整治,市级安排2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参与撂荒地利用工作,引导农民复耕复种撂荒地。截至目前,撂荒地复耕复种率达到98%以上。

(二)经营主体管理方面。我市共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5家,合作社5585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实行“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采取订单收购、最低价保护收购等方式,打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三)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方面。出台了《威海市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政策十二条》,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政策支撑体系,激励和吸引各领域人才返乡下乡,投身农业农村建设。成立威海市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威海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共建立农技推广机构142个,覆盖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和综合站,基层农技推广人员1126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蔡曙江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指导推进。

(一)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我们将出台《威海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遵循全市农业资源地域分布规律,按照重点突破、梯度推进原则,全力构建农旅融合发展带、现代果业集聚带和精致农业示范区、精美乡村示范区、精细乡村治理示范区“二带三区”的空间布局。探索建立农村闲置土地有效利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以村为单元,先流转、后建设,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实现高标准农田的连片经营,2022年度拟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万亩。

(二)激励经营主体发展。落实《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对苹果、西洋参等十二大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40%给予补助,最高补贴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扶持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精深加工技术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2022年计划培育农业特色产业“链主”企业20个以上,实现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培育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5个以上,市级知名农产品品牌10个以上,建立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宣传推广平台,集中对外宣传推广我市农产品品牌。

(三)强化科技支撑。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开展好“齐鲁乡村之星”“威海市级乡村之星”推荐评选工作,选拔一批示范能力强、引领效果好的农村优秀人才,激励更多本土人才投身到农业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力争全年完成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800人。

对您关注的工作我们将持续抓好跟踪问效,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府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和关心政府工作,欢迎随时提出意见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政府工作,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王大玮 联系电话:1786097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