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三农业务 / 乡村产业化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威海市农业特色产业“链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9:37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根据威海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的通知(威农委〔2021〕3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威海市农业特色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全产业链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激励产业发展活力,实现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龙头企业——“链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申报主体应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2.在同行业中主体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居领先水平,品牌知名度高;

3.主体产业链条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各生产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品种选育、苗木繁育、种植栽培、产后分拣、初加工、包装、品牌推广等体系完备;

4.主体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产学研合作推广机制,示范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显著;

5.主体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为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含转换期)认证中的一项;

6.主体从业人员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不低于50%;同等条件下,从业人员获得“齐鲁乡村之星”、“威海乡村之星”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7.积极参加省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所组织的展销活动;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规范,未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的;在各级农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出现不合格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

1.介绍企业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情况的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等,1500字左右);

2.威海市农业特色产业“链主”申报表(附件);

3.企业相关产品及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材料;

4.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的文件或证书;

5.其他资质、荣誉证明等。

三、认定程序

1.申报主体向所在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2.各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于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

4.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全面检查或抽查,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按照《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要求,予以奖励。

四、申报范围

在苹果、西洋参、无花果、花生、大姜、茶叶、葡萄、食用菌、甘薯、蓝莓、梨、畜产品等农业特色产业中评选全产业链发展的龙头企业——“链主”,每个产业各区市择优推荐1个。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区市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完备。

2.请各区市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电子版材料发邮箱nyncjxccyk@wh.shandong.cn。


      附件:威海市     产业“链主”申报表.docx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