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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56 阅读次数: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神,根据《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威政办字〔2020〕2号)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承接,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取消行政处罚7项、市级行政审批1项、县级行政审批1项,新增行政处罚3项。承接省畜牧兽医局委托行政审批3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通过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清单,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一是对照权责清单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一一对应。二是调整办事流程,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实现网上办理,9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网办。三是对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申报材料等信息进行完善。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监管。一是推进信用进农村工作。在市、县、镇三级80个乡村振兴样板片区内的村庄率先开展,今年共1289个村庄开展了信用进农村工作。筛选50个村庄作为信用进农村的样板试点村,为全面开展积累典型经验。二是完善分级分类、红黑名单制度。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完善分级分类考核办法、信用承诺制度。2020年10月26日通过威海市第六批信用“红黑名单”信息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2019年农产品生产基地红名单企业41家、农产品投入品经营单位红名单企业10家。

二、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管理制度

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管理制度推进两法衔接。制定印发《威海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威海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威海市农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的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明确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科室,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已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联合市公安局合出台《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做好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公开决策、依法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要求向派驻纪检组提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对于涉法性问题及时与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2020年全局共召开党组会议22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5项。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威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按要求进行公示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按照《威海市农业局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对合同立项、拟定、审核、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和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2020年共审查备案合同23份。不存在未审先签的情况,没有发生一起合同纠纷。

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一)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农畜产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巡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五类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农药监督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市级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个体189家,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159家,共抽检样品1265个,纠正各种经营许可事项不规范等违规行为52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起,查处案件7起。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规范了涉企检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检查事项、检查行为等,制定了本部门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编制了检查流程图。建立涉企检查报告制度和内部审批制度,制定检查年度计划,明确检查依据、内容、对象、次数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6次,检查企业127家,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威海市农业信息网进行了公示。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自觉接受党内外、社会监督。积极配合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2件,均按时办结。在威海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积极稳妥落实信访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定农业系统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引导涉诉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个人诉求。全年来完成省厅督办件2件,回复阳光问政2件、市长公开电话反映问题2个,接待农民上访6次,电话接访12起,完成行风热线回复10起。

(三)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业务信息等1160余条;办理通过信函、网络平台留言等方式提出的“依申请公开”4件,回复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30余件、政府网站“有问有答”栏目等渠道提出的咨询10余件。

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建立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组长,分管领导、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小组会议听取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讲座、收看公开课、集中学习等方式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三是维护司法权威、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我局行政应诉责任人,自觉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开展庭审旁听工作,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现场旁听,制定网上旁听计划,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旁听农业领域庭审2次。

七、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设立职能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级为主。由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同综合执法局沟通不畅,导致农业立案数明显减少。改革后,有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定,农业农村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后,需做好证据保存和询问笔录,才可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由于县级农业农村局不具备行政处罚权,难以开展证据保存及询问工作。

八、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制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科室责任,按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改、省政府文件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实时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服务指南,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农业执法工作。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四是继续做好农业普法工作。将线下执法线上普法相结合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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