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08 阅读次数:来源:中国政府网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2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意见》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畜牧业受到较大冲击。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补齐动物防疫短板,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畜牧业规模养殖创新经营方式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梳理了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定位和攻坚突破点,共分为六个部分,具体包括20项工作。

(一)加快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全力抓好稳产保供。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畜牧业应对疫情的“绿色通道”、金融信贷、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和重点企业包保联系制度。实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2020年底全市生猪产能恢复到2017年水平,提前一年恢复正常。

(二)加大补链强链延链力度,全面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饲料行业融合发展,鼓励饲料企业建立配套产业园、原料供应基地,促进上下游延伸、集团化经营。全市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饲料企业5个。开展标准化示范牧场建设,力争2022年标准化示范牧场达到80%以上。开展“精致牧场”评定,被评为“精致牧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市级以上财政奖补政策。推进屠宰产业平台建设,鼓励屠宰企业产能升级,年内所有屠宰企业全部实行电子出证。支持产业链条延伸扩容,对畜产品加工当年设备投资50万以上并竣工投入运行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40%给予补助,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加快构建种植、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区域一体化格局,推进龙头企业改造提升。

(三)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生产经营规范化率达到100%,试行畜禽、禽蛋合格证制度。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推进畜牧业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滨海城市型精致畜牧业,叫响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畜牧业特色品牌。抓好优质畜禽产品基地建设。将优质肉、蛋、奶产品纳入威海知名农产品品牌建设计划,提高基地智慧建设水平和产品档次。

(四)深入开展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循环发展。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创新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亿级产业,综合利用率达到95%;培植农牧循环一体化典型养殖企业10家。推进“保处联动”智慧管理,足额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五)优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保险共保体承担政策性农险业务,开发地方特色保险产品,大力扶持发展蛋鸡、海鸭等特色养殖,积极争取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政策。探索“政保银企”联动监管模式,建立养殖者信用评价体系,解决养殖场户因没有抵押难融资、难发展的问题。引导畜牧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畜牧业深度融合。支持发展养殖合作社,到2022年,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扩大提升无疫区建设成果。积极参与青烟潍威日五市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胶东半岛区域化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完善防疫体系建设,实现镇村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筹划建设人畜共患病(动物)防控中心,加强人畜共患病监测、预防、净化、研究。补齐动物卫生安全短板,加大动物卫生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改造,市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县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提升规模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消毒灭源和封闭管理比重达到100%。